公告日期:2024-04-1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或“司农”)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广东司农在资质等方面合规,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住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
争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数 333 人,合伙
人人数 3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3 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俊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十余
年。2010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执
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起,从事
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2 月开始在
广东司农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创兴资源、天迈科技、思为客科技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18 年,2004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8 月 16 日成
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 年 5月开始在广东司农执业,现任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三)独立性
广东司农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司农事务所质控与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复核过程中现场负责人与项目负责经理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的,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研究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当的证据基础。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技术复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三)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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