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英洛华资讯
2024-04-11 19:06: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2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133,684,103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433,389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6,250,714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460,741,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451,768,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7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8,973,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11,405,2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2,43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8,973,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9%。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0,726,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2,3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89,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0%;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0,726,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2,3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89,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0%;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