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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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7: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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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4-02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15 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24),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1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的关系的董事。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 第一百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
备下列基本条件: 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格;

2 (二)具备本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 (二)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
规定的独立性;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 职责所必须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 作经验;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 第一百三十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
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妹等)…… 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企业任职的人员;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属;

3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在报告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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