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孚实业资讯
2024-05-15 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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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4年5月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孚实业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中孚实业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孚实业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核查意见》,并对《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核查意见》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基本假设...... 5
第三节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实施...... 6
第四节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0
第五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2
第六节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3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中孚实业、公司 指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
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预留授予 指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有效期 指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届满
之日或回购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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