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5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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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1 1-2
的审核报告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 3-4
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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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539 号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
智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合锻智能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董事会的责任
合锻智能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合锻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合锻智能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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