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股票代码:60327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Daye Co., Ltd.
(住所: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86,943,653 股(含本数),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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