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铁流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铁流股份资讯
2024-05-09 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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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铁流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4 年 4 月 26 日,
公司通过内部宣传栏张贴《铁流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将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者、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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